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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睿|从学力星球案审视侦查人员出庭制度

郭睿 刑辩中坚
2024-09-05


正当程序用来吸收不满,这是常识。而程序不公,往往引发更大不满,在最近的学力星球案,体现得淋漓尽致。学力星球案一审开庭9天后再次休庭,导火索是侦查人员能否出庭说明证据疑造假问题。


中国的刑事案件审判长期以来一直奉行案卷中心主义,辩方对证据存在较大异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常常出具“情况说明”取代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率低,严重忽视被告人的对质权,易造成错误证据被采信,损害刑事诉讼的公平和效率。随着审判中心主义理念的推进和刑事庭审实质化的发展,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必要性,在学界和业界已成共识。


2024年6月18日,学力星球公司被指控传销案在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法院一审开庭,主要被告人的律师均做无罪辩护。庭审进入第十天,愤怒的家属因种种程序和实体问题,在休庭期间涌上审判庭,要求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审判员表示合议后给出答复。20日,法庭正式宣布休庭,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自5月20日第一次开庭以来,该案从管辖权、排除非法证据程序到控方证据举示,均存在控辩双方争议。目前两大争议焦点,为控方证人不出庭,以及侦查机关涉嫌证据造假,隐匿证据,侦查人员搜集的证人证言被质疑伪造,控方证人身份存疑,从证言情况看与学力星球app真实使用情况严重不符,以及主要侦查人员同时出现在北京、河北、内蒙三地取证,电子证据提取过程涉嫌造假,等等。


从证人出庭到侦查人员出庭,引爆了本案一审庭审中两次较大规模冲突。从该案出发,审视我国侦查人员出庭制度,直接言词原则,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等等,或许颇有意义。


如丹宁勋爵在《法律的正当程序》中所言,“社会必须有权逮捕、搜查、监禁那些不法分子。只要这种权力运用得当,这些手段都是自由的保卫者。但是这种权力也可能被滥用,而如果它被人滥用,那么任何暴政都要甘拜下风。”


案情简介



陷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指控的任博,在2021年与合伙人赵亮一起在北京创办了学力星球公司,一年多时间内,上线了300余本图书讲解视频,有注册用户约170万余人,会员用户约18万余人。


2023年2月4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公安局阿尔善分局的民警和辅警赶赴北京,将任博、赵亮和另外两名员工抓捕。


学力星球公司的经营模式为,平台制作图书讲解视频产品,注册用户每刷10个5分钟左右的短视频即可读完一本书。学力星球同时设立了7个等级的会员卡代理销售制度,个人或代理商销售会员卡,可获得不同比例的销售提成。会员点击观看广告,也可获得广告利润分成。


任博在庭审中介绍,为了吸引和留存用户,新注册用户可以观看限时免费图书视频,购买价值198元的会员年卡后,可解锁全部视频。


案件于2024年5月20日第一次开庭,持续五天,6月12日第二次开庭,持续四天。公诉方出示的主要证据有,公司工商档案、银行流水、财务账册、后台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用以证明学力星球公司构成传销。辩护人均提出异议,申请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侦查人员出庭,图源网络)


侦查人员仅一人出庭,应对话术单一



6月14日,庭审进入第八天,到了侦查人员和证人出庭作证环节。上午公诉人举证完毕后,合议庭同意被告人和辩护人延后发表质证意见,先由阿尔善公安派出的侦查人员出庭接受发问。


此前,辩护人申请法院通知侦查人员出庭共计14名,应说明证人证言被质疑造假,电子数据提取被质疑造假等情况,但锡林浩特法院仅通知阿尔善分局派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没有向公安出示辩方申请的出庭作证侦查人员名单。阿尔善分局派出一名侦查人员李勋出庭作证,但其并非主要侦查人员。


侦查李勋回答辩护人发问,听起来受过训练。任博的辩护人胡健律师对李勋大概发问了20多个问题,近半数问题,李勋的回答是“笔录里有,卷里有,按笔录”。有实质意义的回答极少。


辩护人开头问:你参与了哪些侦查工作?

答:证人的调查取证工作。

辩护人问:取证之前有没有打开过学力星球app看过?

答:没有,我根据证人的举报投诉找到的证人。

问:哪位举报投诉的?

答:想不起来。

问:怎么体现举报投诉?举报信还是现场报案?答: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的信息。


当辩护人问到app真实使用情况和证人是否具有会员身份时,该侦查人员同样无法回答。


问:你有没有打开app核实他们是真实的会员身份?

答:笔录里体现过了。

问:笔录里没有记录,怎么体现?

答:记不清了,以笔录为准。


当问及四位证人有没有提供198元付款凭证,怎么核实证人资格,证人说广告很多,这个情况有没有打开app核实。李勋的回答均是看笔录。关于锡盟公安怎么找到几位证人的,回答也是看笔录。取证时是否打开执法记录仪,回答依然是“案卷里有”。


问及如何判断未结算的广告费用和本案的传销活动有关,该侦查人员的回答依然是笔录里有体现。


之后张磊律师继续追问“你讲案卷里有立案管辖的依据,那你知不知道阿尔善公安局的依据?不说案卷,你知道不知道?你既然不清楚你为什么知道案卷里有?”而李勋的回答依然是,“案卷里有,不清楚,应该有。”


这样的单一话术,并非真正到庭说明问题。这样的出庭场景,根本无法起到对控方证人证言涉嫌造假、侦查人员涉嫌非法取证问题进行解释、补正的效果,反而引发更多疑窦。


辩方证人出庭作证,控方证人未出庭



6月14日以及17日庭审,合议庭准许了辩方申请的14位学力星球app用户出庭作证,14位证人来自全国各地,职业、经济状况、性别、年龄均有差异,有公务员、年轻妈妈、文化公司CEO、务工者、法律从业者,等等,证词带有各自生活印记和背景。证人当庭陈述自己接触和使用学力星球app的经历,接受了辩护人、公诉人、合议庭的发问,法庭给予了较充分的发言时间,做法值得赞赏。


各方对证人的发问围绕使用app的真实体验,证人是否推荐会员,推荐的用户开通会员卡之后是否可以赚钱,花多少时间读书,看广告是否有强制要求等等。多位证人均表示实际购买会员后均花了一定时间看书,属于日常使用,app对看广告无要求,系自愿,广告入口和读书入口是分开的,看广告有时长限制,即使想多看也不能。只有自己推荐的新用户购买了会员卡,实际发生了销售行为,才能获得销售提成,等级才能提升。


辩方证人到庭之前,辩护人也申请了公诉人举示证据中的18位证人到庭作证。此前庭审中,公诉人举示了18位证人证言,包括13位会员证人、5位会员家属证人、此前参与调查学力星球公司的北京市监局工作人员等。用于证明学力星球APP体验糟糕,铺天盖地的广告,强制用户看广告,影响正常读书等等。


创始人任博和赵亮当庭反驳,很多证言为假,或者对平台的规则理解错误,平台对看广告无强制要求,反而对最高时长有限制,即不能多看,且“100积分等于100块钱”的说法是做伪证,等等,当庭要求控方证人和侦查人员出庭接受对质。


辩护律师表示,部分证言复制粘贴,不同证人笔录中的话一模一样,办案机关明显造假。且同样两位侦查人员在同一时间出现在北京、内蒙、河北三个不同地点,明显不合常理。


5月24日上午,被告人家属休庭后在旁听席抗议,要求证人出庭。合议庭遂宣布休庭,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但是在6月12日第二次开庭时,全部控方证人均未到庭,合议庭法官表示,有一些证人拒收法院的出庭通知书,有一些证人拒接法院的电话,法院派人去对部分证人当面送达,但是这些证人拒绝跟法院派去的工作人员见面。辩护人表示,“相信法院在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中确实做了不少的工作,但是目前现实情况确实是没有一个证人应法庭的通知来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表示,学力星球案控方证人的情况都不符合最高法《刑诉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所规定的可以不出庭作证的情形,当有两种法律后果,其一,法院可以强制证人出庭,由院长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由法警执行。其二,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控方证人不出庭引发的对侦查人员的不满,贯穿庭审。


实践中,普通证人出庭作证,比例仍低。公开信息显示,2016-2018年山东法院审结的刑事案件中,证人、鉴定人出庭案件共693件,出庭证人、鉴定人1255人,其中证人1026人,鉴定人229人。证人、鉴定人出庭率仅为0.32%,整体较低。


(被告人任博妻子付冕走向法庭)


一名鉴定人出庭,北京朝阳市监局证人未出庭



6月13日庭审中,在控辩双方的共同申请下,合议庭通知在本案中作出四份鉴定意见的福建美亚柏科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人出庭,该中心鉴定人之一张某某出庭作证。


经过辩护人对鉴定人的发问,及后续发表的质证意见,本案中这四份鉴定意见疑存在诸多问题,包括委托程序违法、鉴定人资质存疑、送检材料来源不明、采用的鉴定方法不当等,鉴定中心的中立地位存疑,辩方主张四份鉴定意见不应采信。


辩护人认为,检材与侦查机关出具《网络在线提取笔录》所固定的电子数据不具有同一性。在辩护人提出合理怀疑后,鉴定人表示无法提供证据表明验证过电子数据,无相关录屏、视频,具体操作该项工作的机构工作人员姓名,也不能提供。


此前庭审中,公诉人还出示了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王某的证言,朝阳区市监局在2022年接到用户举报后,做出了调查认定:学力星球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不存在传销行为,网民反映情况不属实。


在锡盟公安的笔录中,王某更改了说法,称他们当初在调查时只获取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基础材料,无法充分了解其经营模式,无法查实是否属于传销活动。


任博当庭反驳,说王某在调查过程中多次向学力星球公司索贿未遂,“小鬼难缠”。为了减少麻烦,任博把公司迁到丰台,而王某笔录中称丰台区市监局将公司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此时任博、赵亮等人已经被锡盟公安羁押近半个月。


在北京市朝阳区市监局工作的王某的证言,与其2022年调查后做出认定学力星球公司不构成传销的结论,完全相反,也是争议点之一,王某未到庭,对其做出询问笔录的侦查人员亦未到庭,其证言进一步引发疑虑。


程序用来吸收不满,程序不公引发更多不满



王某作为未出庭作证的控方证人,公诉人宣读证言后,被告人任博说了三个词,“生气,生气,生气。”到6月17日庭审,辩方证人作证完毕后,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认为公诉方提交的侦查机关制作的证人证言均不能作为定案依据,鉴定意见不具有可采信性,同样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同时因为侦查机关明显非法取证,再次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也再次申请法庭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


当晚庭审中,任博表示强烈要求法庭通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告诉他们来的时候一定要让他们带上他们的自信和嚣张...我认为他们肯定非常了解学力星球APP,但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领导故意安排像李勋这样的侦查人员,故意制造冤假错案,他们有能力直接辨明证人是否做了假证,而故意构陷我们的被告,甚至公安也可能做假证构陷,我要求他们必须出庭接受质证”。


任博提出要求后,请求合议庭给一个明确的答复,“我这个要求非常合理,审判长能给我一个答复吗”,审判长回答,“暂时不能”。


合议庭表示第二天早上九点继续开庭,关于是否再次通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并未给出答复,这点燃了旁听席上家属的怒火。


6月18日早上八点五十分左右,尚未开庭,任博的妻子付冕,赵亮的妻子,任博的母亲、岳母、弟弟,以及其他被告人的家属等,冲上了审判席,举起打印的白纸和横幅,上面写着,“锡盟公安证据造假”,“要求侦查人员出庭”等,并大声呼喊上述内容。家属的呼吁行为约持续了半个多小时。


期间审判员出来回应,表示合议庭正在考虑,正在与公诉机关商议,也会和辩护人沟通,建议家属先回去,下午继续开庭,商议是否再次通知侦查人员出庭。家属们答应了合议庭的要求,离开法院,等候下午开庭的通知。


到了下午,法院却并未通知开庭。直至6月20日,正式通知休庭,择日再开。


家属的愤怒并未消解,也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老问题,程序法刚性不足导致司法人员对程序法不够重视,侦查人员出庭率极低,办案人员责任条款缺失,是其中一个面相。


侦查人员出庭身份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实现被告人对质权的前提。在英美法系国家,对于“证人”的定义非常广泛,只要能够提供口头或书面证词的个人都可以被视为证人,这当然也包括侦查人员。英国有谚语,“警察是法庭的公仆”。


我国法律中,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时的身份界定,是不是证人,是普通证人,还是特殊证人,学界有观点分歧,官方文件中的措辞表述不一。2010年相关规定中的表述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看起来将其身份界定为了证人。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侦查人员出庭有两种情况。一是在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中加以规定,法律明确了此种情况中侦查人员的证人身份。二是侦查人员可以在程序性裁判中“出庭说明情况”,一改之前“出庭作证”的表述,貌似又改变了出庭侦查人员的证人身份。


2012年,公检法三个机关分别制定的相关规则和司法解释与《刑诉法》表述一致。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以下简称“高三部)再次发布了相关文件,其中对侦查人员的表述改为“出庭作证或者说明情况”,兼采两种表述。这种条文规定的不明确,也引发了学术界争议。


多数学者认为,应该明确侦查人员在排除非法证据时出庭作证的证人身份。一些学者还进一步提出,随着我国审判实践中量刑程序逐步相对独立起来,并构建了专门针对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性审判程序。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提出,“侦查人员在提供证言方面形成了三种模式”,即“作为‘定罪事实提供者’的证人、作为‘量刑事实提供者’的证人、作为‘程序事实提供者’的证人”。在此不进一步展开。


官方说法目前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为主,2021年两会期间,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提高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率和案件当庭宣判率,推进庭审实质化。


当年的工作报告还说,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全国陪审员参审案件247.8万件。深化司法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超过1.2亿份,庭审直播突破1000万场,阳光司法机制产生深刻影响,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2021年还在强调阳光司法,不过两三年后,裁判文书网和庭审直播,仿佛都成了过去式。


侦查人员出庭立法沿革



回到侦查人员出庭制度,该制度自然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并非刑事诉讼法颁布之初就存在。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开始尝试改革庭审方式,但对侦查人员出庭没有具体规定。


2007年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旧《刑诉规则》)第三百四十三条提出了公诉人可以建议合议庭通知侦查人员出庭,但这一规定存在效力范围有限、未明确警察出庭身份等问题。2010年有了重大进步,“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排非规定》),首次提出了讯问人员为证明讯问行为合法性而出庭作证的要求。


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改,又迈出了一大步,明确设立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这是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一次重要立法确认。此后司法机关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如当年发布的最高检《刑诉规则》第四百四十六条等。


2014 年 10 月 23 日,中共第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正式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2016年10月,“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第十二项专门规定,“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提高出庭作证率”。此后,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规则也有了进一步细化。2018年《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对侦查人员出庭制度进行了详细规定,一些地方也相继出台了细则。


实践痛点



但实务中,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情况依然罕见,目前制度不够完善,相关规定也粗疏。司法实践中,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重视程度也不高。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16-2018年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审判白皮书》显示,2016年至2018年,上海二中院共审理一审、二审刑事案件4049件,其中,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为11件,侦查人员出庭多数集中在涉毒案件中,直接就侦查过程及侦查合法性进行说明。


(上海二中院新闻发布会)


在上述11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中,有7件为涉毒案件,其中运输毒品案件占5件,贩卖毒品案件占2件。


二中院认为,“通过此次证人出庭试点改革工作,直接通知侦查人员出庭,当庭由控辩双方及法庭就相关证据的补正、补充情况进行询问,既丰富了法庭举证、质证的方式,又使案件事实的查明及证据的认定更加直观、高效,提高了法庭辩论的质量,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程序性权利及实体性权利,对法官认定事实、公正裁判具有重要意义。”


另根据学者研究,以“侦查人员”或“警察”并含“出庭说明情况”为关键词,在无讼网检索2018-2020年的案件,进行人工识别后获得了涉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判决书共197份,并在庭审公开网上搜索到与其中41份判决书对应的庭审录像,录像涉及56名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在搜集的197起案件中,2018年有104起,2019年有64起,2020年有29起。2018年数量略多的主因是“三项规程”(《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刚刚实施,各地践行新规定的热情较高,但随后两年数量锐减,回归常态。


可见,虽然裁判文书并非全部上网,但依然能够反映侦查人员出庭率整体偏低的现实。上述数据见何静秋、贺红强所著论文,《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实践偏差与制度重构——基于裁判文书和庭审实录(2018-2020)的实证研究》。


虽然立法上已经明确了侦查人员出庭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问题和挑战太多,直观表现,就是数据极低,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满天飞,尽管“情况说明”并不属于八种法定证据种类之一。


何以救济



学力星球案中,锡盟公安同样出具了《情况说明》,将两名主要侦查人员同时出现在北京询问证人,又同时出现在锡林郭勒提取电子数据的怪相解释为,侦查人员李志刚、毛晨光异地办案,没有在阿尔善分局办公室参加网络在线提取电子数据,因而“使用网络通讯工具协助配合完成此次电子数据固定”。


辩护人认为,上述解释坐实了提取电子数据时,签名的两位侦查人员不在阿尔善分局提取现场,两人签名的《网络在线提取笔录》明显造假,所谓远程操作更是严重违反电子数据取证法定程序。上述《情况说明》,并不能回应辩护人此前提出的异议,反而增加了对电子数据提取的疑问,也进一步凸显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必要性。


国家提倡了近十年的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推动侦查中心主义到审判中心主义,侦查人员出庭的重要性,自是毋庸多言。


6月18号当天,学力星球案家属在法庭呼吁过后,继续去检察院、纪委、政法委等机关控告锡盟公安涉嫌证据造假,要求侦查人员出庭。


第一被告人任博的妻子付冕,重复了自己的愤怒,“阿尔善公安证据造假,隐匿无罪证据,我对警察办案严重质疑,以及,非常生气”。


付冕表示,自己已经做好了被打击报复的准备,哪怕司法拘留也认了。当事人家属对程序的不满,已经到了不惧司法惩戒的时刻。她补充,“阿尔善公安当初能够找到的证人,现在法院一个都找不到,我觉得非常可笑”。


法谚有云,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并且“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学力星球案的实体审理中暴露如此多问题的情况下,要求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实践正当程序,是保障法律被信仰的前提。


“有权利必有救济”。救济的方式分为“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两种方式。私力救济如正当防卫,而公力救济往往依赖诉讼。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的侦查权由国家公权力保障实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救济同样只能依赖国家力量。


愤怒的家属涌上审判席,则体现了一种被迫的私力救济,固然观感是无序混乱,但也是救济得不到保障的体现,也是法治不彰的后果。


庭审是防止冤假错案的最后一道防线。《刑诉法》四修在即,应加强侦查人员出庭制度,推进以侦查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的转移,纠正以往审判权虚化、而侦查权独大的现状。增强制度刚性,“无制裁则无义务”,才能实现庭审实质化。否则程序不正当与实体不公正交织,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恐沦为空谈。



郭睿,南开大学毕业,十年中英文媒体时政、法治记者,作品多次获奖。现刑辩律师,同时关注性别公正、公共利益议题。电话:13264032783


刑辩中坚,联盟刑辩一线中坚律师,为重大刑事案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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