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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 | “必要之恶”的谨慎权衡

刘东 勿食我黍 2021-12-24

刘东(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教授)



中国人现在都喜欢说“以人为本”,觉得这已属天经地义了,而且也是对以往一度“以人为敌”的正当反拨。然而,大家也许没有意识到,在“以人为本”这句话背后,原本就隐含着某种人类中心论,——而且只要是人类中心论,那就已经预示着某种局限性了。


事实上,从达尔文意义上的历史来看,人类的自我演化过程,到了出现儒家思想的时代,早已攀越到了食物链的顶端,也就是说,已经既有能力吃掉所有的物种,也有能力不被所有的物种吃掉。——而这随即也就意味着,如果不指望着对于其他生物体的进食,包括对于动物的围猎、驯养、宰杀和烹饪,这个“以为人本”的“本”字,还根本就不能建立起来。


儒学当然是“以人为本”的;此外,儒学还又是“信而好古”的,换言之是相当尊重历史传统的。而由此就应去设身处地:既然是从演化的历史走过来,儒学当然也会尊重这种人类学意义上的既有采食传统。——如果换上了老子,或者是释迦,或者其他逆转历史运势来运思的人,才有可能激进地要求扭转或中断这种文明进程。


此外,如果从路径依赖的角度看,又正是沿着这种演化进程,正如走上了岔路的熊猫,如果不去大量进食本无多少营养的竹子,也就无法维持生存一样,处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身体,到了儒家运思的轴心时代,早已退化掉了以自身合成很多营养素的能力,必须要靠摄取其他生物体来解决这个问题,否则就无法维持生存与繁衍。

正因为这样,由耶鲁大学出版的《好吃》(Good Eating)一书已经揭示,即使是身在印度的、真心信奉释迦的素食主义者,也不可能彻底贯彻这个原则,而要靠进食的菜叶上未曾洗净的虫卵,来不自觉地获取某些必要的营养素,所以,一旦有些印度贵族移居到英国,真正进食洗得一干二净的素食了,马上就会因为某种维生素的缺乏,而全都患上了坏血病。


不过进一步说,儒学的思想原则又并不止此,它既是“以人为本”的,又是主张“物吾与也”的,所以在前者的基础上,它又进而发挥了后者,要求尽量善待这个世界,特别是其中的其他生物。——特别是,即使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考虑,宰杀动物的嗜血行为,也会作为一种残暴的惯习,败坏了人心的慈爱与同情,从而反过来影响到人类社会的和谐。由此,儒学就更要一总地来提倡“亲民爱物”。


正因为这样,尽管在人科动物的演化历史中,必须取用某些其他动物,然而对于儒学思想家来说,这种取用却必须是有节制的,它表现为一种必须谨慎控制与权衡的“必要之恶”。——而事实上,这个原则到今天都还不能改变。至少在迄今为止的历史阶段,对于除此之外还无法提供替代品的某些动物资源,还是只好有节制地取用,至于将来的情况究竟如何,那要视技术进步的情况而定。


于是,也就产生了儒家“君子远庖厨”的说法(见于《礼记》和《孟子》),这并不像评法批儒时所曲解的那样“伪善”,而是在面对“必要之恶”时,所做出的左右为难、无可奈何、小心翼翼的权衡。也就是说,正如某些其他残忍、血腥或污秽的必要行业——如行刑、接生或打扫厕所——并不要所有社会成员都去每天目睹一样,一般人尽管不可能完全禁食动物,却也不必与残忍的屠宰场面进行日常的接触。自打进入文明社会以后,人类就养成了掩饰某些太过赤裸的“动物性”的习惯,由此才觉得自己更有“人性”,否则就不需要任何内衣、厕所和床帐,干什么都可以公然透明了!
此外,也不难想象,随着驯养手段的进步,人类社会肯定要区分出“家养的”和“野生的”动物,以及“主要用来吃的”和“基本不用来吃的”动物。人们在宰杀后边这一类动物时,心理上的障碍肯定要大一些;而反过来,我们家乡的老人在来客杀鸡的时候,则会喃喃念上几句找辙的话——“鸡呀鸡呀你莫怪,你本是人世阳间一道菜……”


还有,既是出于生态环境和永续发展的考虑,也是出于抑制残忍性的考虑,孔子又提出了“钓而不网”和“弋不射宿”的主张。——后边这个命题中所表现的同情心,已经可以使我们联想到,越是“拟人化”的动物,在“必要之恶”的衡量天平上,其“恶”的程度就会大一些,故而对其“必要性”的检验,也就会严格一些。


而由此也就不难想象,在任何特定文明的食材范畴表上,吃人都肯定是最不能被接受的,由此才会有所谓“吃人生蕃”之说,而吃猴子准会是第二残忍的,余下的则以此类推,直到太过凶恶、肮脏或丑陋的动物,如老鼠、鳄鱼或毒虫,大多数人会对此感到反胃,那就是这种外推的极限了。——这种以人为圆心所发出的同心圆,有点像是另一种费孝通意义上的“差序格局”。

于是,也就有了孟子对齐宣王“以羊易牛”的首肯,他认为此间表达了仁爱之心——“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尽管有些不明就里的后生,对于此间的秘密还不能理解,甚至对于孟子的基本逻辑能力,还提出了想入非非的怀疑,然而我们沿着上面的逻辑,却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关键还在于牛这种动物,其自身的“拟人化”程度,毕竟要远远的大于羊,——特别在一个农耕社会里,直到文革时代的中国,“私宰耕牛”还要受到刑法制裁的。


事实上,无论在全人类的哪个文明中,对于羊这种动物,进行另类诠释的可能都相对要小,而对于牛这种动物,自由解释的空间就大得多,——它可以在印度等同于神圣,在西班牙等同于猛兽,在美国等同于肉羊,而在中国则处于居中地位,虽不那么神圣,却很有亲情,但无论如何都并不只是一堆行走的鲜肉!


这也就意味着,沿着不同的价值体系、文化传统、物种资源和路径依赖,各个文明可以从人出发,对于动物进行不同的种类区分,从而形成各具特色的、不分高下、不可通分的“物之序”。——基于此类各不相同的“物之序”,记得有本美国人类学著作曾经开玩笑般地说,美国人当年要是主要进食狗肉的,那么开发中西部的牛仔就会失去动力,于是美国的开国史就要重写了。


正是在这样的“物之序”下面,《论语》上才有了这样的记载:“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由于这里失火的本是马厩,就更说明了孔子对马匹的同情,显然赶不上他对人类的关切。——同样是在这样的“物之序”下面,你当然可以说美国人是很爱动物的,特别是他们心爱的那几种宠物,简直负载了无数动人的或拟人的故事;但你同样也可以说,他们热爱动物的最精彩表现,就是在任何超市都有的一个必备角落,储备了大量以牛肉制成的罐头,那是专门为他们的宠物狗准备的!


推广说来,古希腊的牺牲献祭,以及由此产生的悲剧节日,也是沿着同样的心理逻辑,然而却是进行反向而行:它一定要取用最“拟人化”的动物,哪怕就是人本身,而且会是最像人的那个人,也就是悲剧英雄。——不过,他们虽然也可以说是在被食用,却是在象征性地被神明食用。


写到这里,又需要斩钉截铁地明确下来:中国这种传统的生活方式,业已延续了几千年,原本处于正常的延续状态,就算它食用了相当种类与数量的动物和植物,但它却也并没有毁灭掉大自然,各个物种总体上也都环环相扣、相安无事。而且,由于大面积牧场的天然缺乏,也由于对于大豆蛋白各种巧妙开发,生活于东亚的这些“四千年的农夫们”,又肯定是要比西欧人少进食了很多的动物蛋白,——对此可以从体质人类学那里,找到不容置疑的证据。


所以相形之下,而真正毁灭掉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的,还是从西方传来的现代性本身。——可怕的是,有了充其量只能“免而无耻”的现代性,即使是过去行之有效的约束,特别是道德的约束,现在也已经不再生效了。姑以如今已代表残忍的象牙为例,在现今的人心状态下,竟只能去禁止所有的象牙开发了,甚至把缴获来的象牙也付之一炬,而不是像以往那样,主要去利用死去或脱落的美丽象牙。于是,人类文明在这个特定的侧面,就不得不苍白一把了,再也不可能延续那么精美的牙雕艺术了。


此外,等现代性传来以后,技术进步也带来了意外的困境:其实以往对于鱼翅的食用,又有多少是基于出海猎杀的?恐怕渔夫们当年根本就做不到,主要还是取用主动搁浅的鲨鱼,——要是连这样的鲨鱼肉体也不准食用,岂不是白白浪费宝贵的、业已到手的资源么?还有,要是无论怎样得到的鱼翅全都被禁,那么亚洲地区对于这种美食的精细开发,以及由此表现出的高雅膳食文化,岂不是又要被迫苍白一把么?


所以,考虑到现代性的地理来源,我们可以确信无疑地知道,当前席卷全球的生态危机,其责任首先还是来自于西方文明。——别的不说,单说他们年复一年地,只是为了庆祝区区一个人的生日,就要砍掉多少棵绿色的圣诞树,浪费多少宝贵的生物资源?那些树木要是都保留着,会有多少沙漠化不会出现?会有多少珍稀动物不那么珍惜,会有多少濒危动物不那么危殆?


而另一方面,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又向有所谓“药食同源”之说,所以上面所讲的在动物食用方面的种种权衡与限制,就都同样要体现在动物的药用方面,因为中医所主要利用的药材,无非是植物性药材和动物性药材。


而由此也就可以看出,对于动物性药材的这种外来的疑虑,会使中国这种已经式微的文化,遭遇到更大的彻底灭绝的危险。所以说到底,这是一个传统文明跟一个近代文明的本性冲突。——工业文明当然不会这样利用动物和植物,它眼里根本就没有如此缤纷而多样的、充满神奇功效的、值得以“神农尝百草”的精神去探险的那个自然世界!


所以,如果从文化相对主义的角度来分梳,只有农耕社会中的人们,才会有农耕社会的先入之见,他们更其喜欢草本的、天然的东西,哪怕是把它们掺和在牙膏里面。然而,就像不久前围绕“甜叶菊还是阿斯巴甜”的争论所反映的,工业社会中的人们,也会有工业社会的先入之见,他们宁可相信合成的东西,特别是当这种人造的东西,又跟大工业的利益联在一起的时候。


事实上,前些年早就围绕着虎骨的药用,已经发生过了这样的争论,而其结果简直是让人无所措手足的:居然就连人工养殖的老虎,哪怕是过了生育期的、甚至到了淘汰年龄的老虎,也都一概被禁止采用了。由此,所有需要这种药材的病人,也就只能自叹命苦了。——这哪里还谈得上“以人为本”呢?


进一步说,这种只准投入、不准产出的禁令,如果还要一意孤行下去,甚至会连保护老虎都弄得难以为继!要是不信就再试试看:如果连所有的鸡只都不许食用,那么也许过不了几年,这种眼下正遍布全球的、连动物保护主义者也在大嚼的家禽,也会成为下一轮的珍稀动物。


而近来围绕“活取熊胆”的舆论风暴,沿着上述的分析话语,则更加凸显了这样的危机。必须说明,我个人对于这个案例本身,并没有任何确定性的意见,因为我恰好认为,对这个问题偏偏不需要任何的先入之见,而需要先去仔细地、全方位地权衡。——然而我感到,在眼下传媒和公知都“一边倒”的情况下,倒是有必要沿着上面的思路,去向公众提醒一些反向的问题。


尽管只是书本的间接知识,很少有人亲口品尝过,但我们肯定都知道,熊掌一向在中国的饮食文化中,被视作美味中的极品珍馐。不过,当我有一次从电视上见到,有人居然一次就贩运了整麻袋的熊掌,视觉上还是受到了很大冲击,——那么多违禁品被一下子倒出来,竟是多少只狗熊的手掌啊,而且还都这么像是人类的手掌!所以,如果仅仅为了自己的口腹,那么对于如此可爱的、如此“拟人化”的动物,我们绝对是应当放过的。


不过,一旦说到“药用熊胆”的问题,正像那句有关“鱼和熊掌”的古语一样,我们却最好谨慎一些,充分意识到其间的两难权衡。


一方面,可以想象,就算熊胆是一种珍贵的中药药材,像现在这样子的大规模活取,也肯定又是这个可怕的现代性,对于传统文化因子的再次灾难性放大,——就像几千年来象征喜庆与避邪的爆竹,也从来都没有现在这样,能够让整个京城都陷入一片火海和烟幕的战争场面。


但另一方面,正因此就更应当注意到,此间的关系是非常复杂微妙的,并非只意味着现代意识对野蛮古代的趾高气扬的宣判,所以,决不要一味追随西方舶来的最新教条,简单地把当今时髦的动物伦理原则,套用到对待动物的“必要之恶”上。很有可能,这类简单化的一刀切的做法,会像电影《刮痧》的情节那样,造成很大的文明误伤。


举个例子,正如对待狗肉的态度一样,我们当然可以选择吃或不吃,但无论如何,都不要一听美国人说这种饮食习惯残忍,就马上跟着去人云亦云,——毕竟狗这种动物,是我们在东亚率先驯养出来的,而且它的食用价值,亦正是当年驯养它的主要动机之一,因此在我的家乡(徐州)有着由来已久的历史,而且,到了中国早已有专门对付“菜狗”的“狗屠”时,美利坚合众国的奶奶都还没有出世呢!


尤其是,更不要以为,自己有幸活在“先进”的现代,掌握了比古代“先进”的思想,就足以去傲视自己的先人。——你们无论是自己先天的基因,还是后天的文化,毕竟都是从他们那里遗传到的,所以,如果没有他们对于文明路径的多方开辟,没有他们对于各种资源的大胆探险,这个文明的接力棒还根本传不到你们!


毫无疑问,跟前述鱼翅、象牙等的情况相似,也跟藏羚羊的当代命运相似,以往对于熊胆这种动物性药材,恐怕不可能出现这么大量的利用,仅仅是偶然捕猎到的稀罕物。而相形之下,如今现代化工厂中的“活取熊胆”技术,也确实有它残忍的一面,即使我们姑且相信,这些动物果真是普遍无痛的,毕竟它们身上仍然带着永久性的人工创口,由此带来的社会观感也肯定不好。


不过,如果从医学的角度,相对于治病救人的目的,这确实属于某种“必要之恶”,那么,我们的媒体为什么不去履行“君子远庖厨”的原则,而一定要大张旗鼓地去放大它呢?——那些惯会炒作的记者们,为什么不去放大更加残忍的屠宰场呢?为什么不去放大更加恐怖的解剖课呢?(想想伦勃朗笔下那幅引起争议的名画吧!)或者反过来说,你们当真就认为,把那些黑熊全都进行“杀鸡取蛋”般的处理,一次性地剥夺它们的生命,就一定是更加可以接受、更加符合动物伦理的么?


要知道,作为个人行为的“君子远庖厨”,和作为集体行为的大喊大叫,毕竟是分属于两个层面的不同问题,——要是任何个人宁可自己眼瞎,也不用“熊胆眼药水”,这当然属于他的个人自由,也可以算是他的真诚善心;但他如果把这种消极自由,突然推展为积极自由,也要进而剥夺别人以此来治眼的权利,这就是不是善心、而是残暴了!


说到这里,还要再重申一遍,在这个具体案例上,我本人并没有断定,究竟黑熊的胆汁本身,是否还应当继续活取,——这要取决于它的药用价值,究竟是不是不可替代的;而且即使是不可替代的,它对于人科动物的生命与健康,是否就那么的利害攸关;以及这种活取胆汁的过程,是否能以既定法规明确下来,要尽量做得不那么残忍;还有由此取得的珍贵药材,是否确实用于治病救人,而不是被用以其他商业目的,等等……而我想要做的,仅仅是进行必要的提醒:对于这种人类终归无法全然避免的“必要之恶”,必须进行谨慎而仔细的权衡,而且这种权衡又需要特别冷静的理性。


进而,尽管本文的写作动机,当然也受到了此一案例的激发,但我真正想要解决的,却并不是这样一个孤零零的案例,而是希望正好借此时机,呼吁去思考和确立更高的思想原则。——无论如何,大家一定要留意到,相关问题是非常复杂的,还有能带来不同结论的其他侧面,因为,要是沿着别人的“物之序”走下去,只怕建立在以往生活世界中的祖国医学,也就被彻底釜底抽薪了,所以也就走到自己的尽头了!正因为这样,跟这个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严峻问题搅在一起的,还有个保护“文化多样性”的更加要命的问题!


由此,基于跨文化的宏观视角,我想特别向大家提醒的是,除了种种别的理由和关系之外,这里在思想的理路上,也潜藏着某种外来的文化压抑。——等到我们把虎骨、麝香、熊胆、犀角,乃至牛黄、鹿茸、蛇毒、虫草等等,全都给废除干净,那么,中医的治疗效果就更要大打折扣了,而我们此后也就别无选择,只有等待西方的实验室医学,看看它还有什么最新的发现,从而永远给它们的专利去上税了。


然而,人家的那些医学实验室,就确实那么热爱和保护动物么?要是我们也来越洋关心一下,那些实验用的青蛙、白鼠和兔子等等有无权力,人家也会像我们这样不假思索地“从善如流”么?——你们就看看台湾那个小岛,为了是否进口美国的毒牛肉,究竟伤了多少脑筋和唇舌吧?可人家还是照样在给菜牛喂瘦肉精,而且喂养出来还要倚仗强大的国势,非去强迫别人买来吃下!


此外,既然说到了西方的实验室医学,以及他们与此配套的专利制度、定价制度、医疗制度和福利制度,还应当最后再补充一点:尽管他们的政府,还能从本国的制药商那里,获得专利新药的超额税收,然而当前欧洲经济的病根,很大程度上仍然在于,受到了这一整套制度的拖累。——照此说来,难道我们为了合乎别人制定的、更加适用于他们自己的“物之序”,也非要也患上这样久治不愈的富贵病不可么?特别是,我们当真胆敢认为,自己已经害得起这种富贵病了么?


2012年2月26日于清华园立斋



本文原载于《文景》(2012年6月),原题目为:“必要之恶”的谨慎权衡——动物之食用与药用及其限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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