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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最新进展来了:已无法和解,造谣者或被判3年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电商头条 Author 我是风清

编辑:刘峰
来源:电商头条(ID:ecxinwen)


今日(1月25日),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和检察机关推进网络空间治理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针对网络诽谤等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郑新俭厅长表示,建议公安机关对“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立案侦查,推动刑事自诉案件转为公诉,向社会传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


此举意义重大,旨在支持当地司法机关严惩恶意造谣者,该重判重判,该坐牢坐牢,让恶意造谣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案情概要:“玩笑”引发的网络暴力


此案最早追溯到去年7月7日,小吴(化名)在楼下快递超市取快递时,隔壁便利店主郎某(化名)无聊拍了一段正面视频,他将视频发到一个群里。


不知是什么心理作祟,他竟然在群里和朋友何某(化名)一唱一和,当起了“编剧”,利用此视频编造出了“少妇出轨”的故事,越聊越上劲,引发群友围观。


有好事者将所有聊天记录截图,再配合那段视频发到网上,炮制出了一个“有图有真相”的“少妇出轨”谣言。



对小吴而言,谣言就像路边的广告牌突然砸到她,让她倍感意外。


此事通过互联网不断发酵,后来竟然传到了小吴所在的公司,领导和同事都知道了这事。


真的是不作不死!


你以为这只是一个“玩笑”,殊不知,这是赤裸裸的诽谤,给小吴造成了巨大的人身伤害。


小吴经常会受到一些询问及谩骂,后来连国外的朋友都知道了。


小吴报警后,虽然郎某和何某被行政拘留了9日,但此事造成的影响却一直没有消散。



在心理遭受重创的同时,小吴的工作也没保住,因为可能影响公司名誉,她被公司劝退了。


双重打击之下,小吴病了,被确诊为“抑郁状态”。


起初小吴放弃了追究郎某和何某的刑事责任,要求去道歉和赔偿,在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后,小吴直接向法院起诉。


去年10月26日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及证据材料,要求以诽谤罪追究郎某和何某的刑事责任。


虽然很难,但小吴依然选择这条路,“我哪怕不要一分钱赔偿,也得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犯法。”


诉讼进展:绝不和解,永不退缩


提交诉讼材料后,就是漫漫的等待。


去年12月14日,小吴终于收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准予立案。


不过,小吴还是有点犯愁。根据以往的情况,此类案件维权难度极大,有时是赢了官司,但失去了时间和金钱,得不偿失。


有法学教授列举了三大原因。


一是,犯罪主体难以确定,有时难以明确侵害人,需要平台协助。


在小吴案中,最初只是微信群内传播,后来被其他人传到其他平台,特别是那篇公号文章传阅达6万多人次。


二是,相关事实证据不易固定,网络上的文字视频可能会被删除。


事实上,造谣者被拘留后,很多平台都快速删除了传播的内容,对证据的固定造成了非常大的难度。


三是,由于参与人数众多,大家都有法不责众的错觉,认为事后难以追责。


小吴案中,始作俑者为郎某等人,但实际上后来更大的影响和扩散在其他平台,毕竟微信群还属于一个相对私域的地方。


尽管困难重重,但小吴还是选择这条最难走的路。


现在立案了,就代表案件有了新的转机。她不为别的,只因需要法律给一个答案为这件事情画上一个句号。


这个时代,需要像小吴这样的人,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勇士”来推动一些变革,让更多的人能够找到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


很多人遇到这样的网络暴力,都是束手无策,大多都只能“认栽”,还有的人认为“报警扩散后很丢人”,更有人因长期无人倾诉,而产生轻生的念头。


小吴案件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后,有很多人向她求助,据不完全统计,已有一千多位博主私信向她求助。


此时小吴感觉身上的担子更重了,不只为自己,更是为众多遭受网络暴利的人讨回一个公道。


这更坚定了她要打赢这场官司的信心,纵使再难,也要直面。


自诉转公诉:和解已经来不了


皇天不负苦心人,小吴的坚持终于取得了重大进展。


今天,在最高检发布会上,郑厅长点名“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件,建议公安局立案。


一旦公安介入,此案将从刑事自诉转为公诉,此举无疑对小吴是天大的好消息。

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作为公诉案件,郎某和何某将面对检察机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指控,可能会加重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此案进入公诉阶段,那郎某和何某就不是经济赔偿那么简单了,可能最高面临3年的有期徒刑。


其次,转为公诉案后,郎某和何某将失去享有的调解权。


在自诉案中,双方可自行和解、撤案,但公诉案不行。


举例来说,一个人驾车撞伤了你,报案之后,对方赔礼道歉,补偿经济损失,这时你想撤案,但警方发现他涉嫌酒驾或者毒驾,此时无法撤案,他会被公诉。


在公诉案件中,即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也难以免除刑事处罚。


司法的一小步,是社会进步的一大步。


自诉转公诉的情形在实践中少之又少,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也没有具体规定。此案罕见地开启了一种“自诉转公诉”的程序流程,也是司法的一次破冰行动。


司法在进步,但我们也要多长一个心眼。对于一些虚假信息要注意甄别,有时我们随手一个点赞、一句评论,无意识的一次转发,都可能会成为帮凶。



当下,互联网已经覆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暴力呈现出比一般暴力更可怕的传播形式。


小吴在重压之下仍然清醒地选择依法维权,这很不容易。对她而言,现在死磕此案,已不是单纯地自己讨说法了。


她说:“我要告诉和我有一样遭遇的人,走出来的路很难,但这不是个死胡同,你是有机会可以看到光明的。”


希望小吴可以早日见到光明,也希望所以人能远离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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