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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法院庭长给情人写了《承诺书》,纪委:已处理,正在走程序

烟语法萌 2019-05-15



10月29日,“北京时间”报道,近日,一女子公开举报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刘年利婚内出轨将她发展为情人,导致她家庭破裂后又始乱终弃。举报中附有刘年利所书《结婚承诺书》作为佐证。

       10月29日下午,举报女子李春香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刘年利婚内出轨把她发展成情人,导致她家庭破裂后又不娶她。当她以肚子里的孩子要挟时,刘年利写下《结婚承诺书》,保证在2018年12月前娶她,后又伪造法院文件称自己已被撤职,无职无权也无钱,养活不了她和肚子里的孩子,劝她打胎、再觅良人。当她听劝与刘年利一起去将孩子引产后,却听人说刘年利并没有被免职,于是她就拿着刘年利的免职文件去法院求证,却被告知该文件是伪造的。

        记者致电江都区法院,该院回应称,由于刘年利是区管干部,此事区纪委正在调查处理。记者遂再致电江都区纪委,对方回应称关于刘年利生活作风的网络举报早已出现,当时纪委即开展取证调查工作,目前调查处理已基本完结,正在区党委和区人大走程序。


网上搜索“法院庭长《保证书》”,可以查找到另一则类似新闻。


2015年11月28日晚,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发布通报,就该院法官黄涛为情妇立下多份保证书并加盖法庭公章一事,公布处理结果。通报称,黄涛行为构成通奸,严重违反党纪,加盖公章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予以开除党籍并撤职处分。




通报称,黄涛原任丰县人民法院顺河人民法庭庭长,2014年12月,因患食道癌术后病休被免去庭长职务,现为法院副主任科员级审判员。


经调查,黄涛身为党员、法院审判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较长时间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构成通奸行为,并在其书写的保证书上加盖了法庭印章,其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11月27日,中共丰县纪委和丰县人民法院对法官黄涛严重违纪问题作出了处分决定。经丰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黄涛开除党籍处分;经丰县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给予其撤职处分,撤销其副主任科员职务;依法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审判职务。


此前有媒体报道,黄涛与一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并立下7份保证书,其中3份加盖有法庭公章,许诺将离婚迎娶对方为妻。当事人黄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公章是女子偷盖的。此外,女方称,二人之间还有债务纠葛。



法萌君语:难道是法律意识强,找情人也用上了法律文书《保证书》、公章、免职文件?不过,这些东西也都是证据呀,这咋就没想到那?


本文综合北京时间、新浪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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