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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唯物主义之本质特征及“历史”的三重内涵

2017-01-29 杨思基 傅秀玲 新大众哲学

 

摘要:近年来,历史唯物主义受到学界高度关注。可是,人们对于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历史”到底指什么还存在常识性模糊,致使人们在理解马克思唯物史观上仍然存在诸多争论和分歧。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特征应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考察视角、方法和它与唯心史观的对立来认识,而对其“历史”概念进行准确解读也是深刻把握历史唯物主义的关键。以《德意志意识形态》所阐发的历史唯物主义为蓝本,对上述问题予以全面探究,是更好地把握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理论特征和其“历史”所具有的三重含义的重要路径。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历史”;人;本质特征


  近年来,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取得了新进展,学者们围绕历史唯物主义的学科性质、理论定位及其时代意义等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但在此过程中,对于“历史唯物主义到底是什么”还存在诸多争论及分歧,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追问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理论特征和其“历史”究竟指什么。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原初语境看,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理论特征是在它与唯心史观的对立和比较中显示出来的,而其“历史”实际上具有三重内涵:作为经验的历史与现实的历史;人自身的发展历史;文明运行方式的演变史。也就是说,历史,从人的历史活动看,是作为经验的历史与现实的历史;从人的发展看,呈现为人自身的发展历史;从文明演变看,则是文明运行方式的变迁史。我们认为,追问及准确把握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理论特征,正确界定其“历史”的内涵是深刻把握历史唯物主义的关键,对彰显马克思哲学革命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一、历史唯物主义考察历史的视角和方法及其与唯心史观的对立


  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建构开始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马克思恩格斯在那里从历史的多重视角和方法来考察说明历史。第一,历史唯物主义考察历史的方法是与思辨哲学的唯心史观根本对立的,它是从人们的现实生活实际出发来考察人类历史的本质和规律的方法;第二,“现实的个人”是历史唯物主义考察历史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工人阶级的立场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第三,生产生活的方式、生产关系、所有制关系和交往形式以及分工是马克思恩格斯说明“现实的个人”历史变迁的基础和根源;第四,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再生产以及人类自身的生产和生产关系的生产是人类社会整体性生存的四个历史前提(或原初历史关系的四个因素方面);第五,所有制关系是决定不同社会形态不同历史阶段性质的基础关系;第六,共产主义运动的条件是由历史现有的条件产生的,实现人类解放不能脱离历史已有的条件和实际可能。由于历史唯物主义上述立场、视角和方法的独特性,决定着以唯物史观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唯心史观思辨哲学存在以下根本对立和分歧。

  1.理论主张和理论旨归的对立

  德国古典哲学是传统思辨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哲学又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青年黑格尔派也没有离开黑格尔哲学的基地,他们与老年黑格尔派的斗争也仅仅是用一种观念和解释取代另一种观念和解释的斗争,是用词句反对词句的斗争。以青年黑格尔派为代表的思辨哲学及其唯心史观,把“自我意识”和人们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作为批判的对象,而且把它们宣布为宗教意识或神学意识来加以批判,是把具有各种具体社会属性的人都归结为抽象的“一般人”,并认为人的“真正镣铐”就是这些“自我意识的思想镣铐”。人们只要对这些自我意识的思想幻象进行斗争就可以实现人的解放,而老年黑格尔派则把这些思想统治都说成是来源于“绝对实体的合法的统治”加以赞扬。但把一切统治都归结为“黑格尔的逻辑”或“宗教的统治”,把一切都归结为“自我意识的思想规定”和观念,把一切观念都归结为宗教的观念或神学意识,把一切批判都归结为“自我意识的批判”,这实际上就是把一切占统治地位的关系宣布为宗教的关系予以神圣化,进而形成对法和国家的迷信。尽管黑格尔派批判的词句喊得震天响,但实际上他们却是最大的保守派[1]514-516。而唯物史观认为,要解除人的统治奴役和镣铐仅仅进行这样的所谓“纯自我意识”的批判或“纯观念”“纯哲学”“纯宗教”的批判是远远不够的,真正首先需要批判和改造的是人们的现实生活及物质生活条件,思想理论的批判必须和现实的批判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奏效。因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是人们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和其形成的思想观念在任何时候都是同人们的物质生活过程联系在一起并作为其产物存在和发展的。要推翻唯心主义的各种怪想和谬论,就必须实际地推翻和铲除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以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1]544。

  2.哲学思维方式的对立

  传统的形而上学思辨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从抽象思维到抽象思维,而唯物史观是从人间升到天国。前一种考察方法从意识出发,把意识看成有生命的个人,而后一种符合现实生活的考察方法则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把意识仅仅看成他们的意识。这个现实的个人就是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只要我们如实描绘出他的“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1]525-526。

  3.思辨抽象与科学抽象的对立

  思辨哲学的抽象是脱离人的现实生活关于意识的空谈,而且是把这些不切实际的抽象作为教条、作为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到处生搬硬套,而唯物史观的科学抽象则是来自人们具体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实证科学的研究,“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是真正关于历史的本质、规律和客观逻辑论说的科学[1]526。

  4.认识秩序与根本立场的对立

  思辨哲学的唯心史观是从“抽象的观念的人”出发,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从这种观念的范畴出发来解释人的实践。而唯物史观则是从人们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明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或经济关系理解为整个以往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唯物史观认为,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通过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幽灵”“怪影”“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通过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历史的动力和思想意识发展的动力是“‘总和活动’的革命群众”,是这些革命的群众通过革命的手段实际地改变现存的现实关系和生活环境,而不是单纯的思想批判[1]54 30 40320 30 12447 0 0 2890 0 0:00:13 0:00:04 0:00:09 28904-545。

  5.历史辩证法逻辑与思辨逻辑的对立

  现实的个人在每一个历史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首先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所形成的既定的关系,是在这些既定的历史条件和关系中来生产和生活并创造历史,而且以自己的活动构成新的历史条件和关系。历史上周期性重演的革命动荡是否强大到足以摧毁现存一切的基础,同样也取决于现有的历史条件是否具备了对社会实行全面变革的物质因素,既要有一定的生产力,还要有反抗旧社会所依据的“总和活动”的革命群众。否则,正如共产主义的历史所证明的,尽管变革的观念已经表述过千百次,但对于历史的实际发展也没有任何意义。因此,人的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以及自然界和人类历史是紧密关联而统一于人类历史的社会实践的,人们现实的利益关系不是纯粹的思想关系,人和人的观念的改变与人的环境的改变都统一于人的革命实践。在物质利益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其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一定时代的革命思想的存在以革命阶级的存在为前提,不改变人们的物质生产生活条件休想改变人们的思想。秉持唯物史观的共产主义者是条件论者,但又不是唯条件论者,而是在讲条件的同时发挥革命能动性创造条件、改变条件与垄断占有一切资源的剥削阶级统治阶级予以彻底地决裂——坚决彻底地消除其统治的基础。但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或思辨哲学总是非历史地看问题,总是把现实的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仅仅说成是人们思想观念的对立和斗争,总是把剥削阶级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说成是“普遍利益”,而把他们的思想说成是“一般思想”。剥削阶级思想家从人的概念、想象中的“人”“人的本质”“一般人”或人的“类的平等化”中引申出人们的一切关系,而把历史说成了“仅仅是一般概念的前进运动”。这样就把统治阶级的思想与进行统治的个人本身分割开来了,而且把统治阶级在其共同利益基础上形成的有着某种神秘联系的思想视为“概念的自我规定”——而且把它们的制造者打扮成“历史的制造者”和“监护人”,这也就把一切唯物主义的因素从历史上消除了,而可以任凭自己的思辨之马自由奔驰[1]550-554。


  二、历史——从人的历史活动看是“作为经验的或现实的历史”


  历史是什么?历史从何而来又向何处去?这些问题自从人类历史产生以来就是一个谜,马克思破解了这个“历史之谜”。马克思说:“历史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自然史,即所谓自然科学,我们在这里不谈;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是人类史,因为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撇开人类史。意识形态本身只不过是这一历史的一个方面。”[1]516-519页下注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发现了“历史的发源地是物质生产,人们的物质生活状况决定着人们的精神生活和思想状况”[2],历史的真实内涵及其解答只有在现实的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才能找到,而且是在物质生产的过程中,可以用经验的方法来确定的[1]。“历史唯物主义是以现实的、经验的历史为依据的,即历史唯物主义不是从历史之外把历史应该如何如何的观念强加于历史,而是以现实的历史为依据,是从人类历史中概括出来的。”[3]

  1845年,通过对德国整个意识形态及自己哲学信仰的清算,马克思实现了哲学观的革命。从世界历史看,马克思的哲学革命体现在,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这与恩格斯当时所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恩格斯后来对此回忆道:“一种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被提出来了,用人们的存在说明他们的意识,而不是像以往那样用人们的意识说明他们的存在这样一条道路已经找到了。”[4]739德国人习惯于用“历史”和“历史的”这些字眼随心所欲地想象,但就是不涉及现实,为此马克思批判德国哲学家对历史的理解没有和现实关联起来。实际上,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对“历史”的理解不仅需要与现实相联系,而且需要与经验相联系。经验、现实与历史的关系密不可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八条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即人的感性活动就是人的存在方式,实践在经验世界中展开自身以获得实在性,实践作为感性活动具有经验性。从经验与现实层面上看,历史是人的实践的展开,历史是人的实践活动展开的客观过程,即现实的人曾经亲历其中并且始终从事着的生产、生活活动,而现实正是历史活动演进的结果和历史对现在的建构所呈现的样态。人类对于自身经验历史中的历史活动的历史事实、历史关系、历史现象、历史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把握和抽象,这样经验的历史就呈现为不断地积累、传承和扬弃的历史过程,从而也呈现为历史链接现实的过程,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基于自身的能动创造性而将过去即经验的历史扬弃在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现实生活中,同时又创造着现在的现实生活并指向未来。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革命性变革看,历史不再是唯心主义的想象的抽象的历史,也不再是旧唯物主义的直观的僵死的历史,而是人类历史性地生成为具有社会总体性意义的、作为经验同时也作为现实的历史。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开篇序言就批判青年黑格尔派天真的幼稚的空想,指出我们要把他们从幻想、观念、教条和想象的存在物中解放出来,使他们不再在这些东西的枷锁下呻吟喘息,以此来揭穿他们同“现实的影子”——观念——所展开的哲学斗争。黑格尔意义上的“历史”,其实只是主体的自我意识想象活动——思想自己运动的历史,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他这种“无人身的理性”的自我运动,不仅把“整个物质世界变成了思想世界,而且整个历史变成了思想的历史”[1]510页下注。黑格尔以其“历史”观念所构成的唯心主义的世界观,颠倒了人与世界的现实的关系,相信现实世界是观念世界的产物,并且以观念的生产和逻辑演绎来说明现实的历史,这不仅割裂了历史与现实的关系,也颠倒了经验现实的客观历史与历史观念之间的关系。然而,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也是旧唯物主义者所无法理解的,在费尔巴哈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1]530。费尔巴哈对感性世界的理解仅仅局限于对世界的单纯的直观、单纯的感觉,“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1]528。马克思举例说,即使是樱桃树在德国的某地区的出现,也是依靠一定的社会在一定时期的感性活动才为费尔巴哈的“‘感性确定性’所感知”。由此,人们的感性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

  在马克思看来,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所构成的历史,“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1]540。而“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1]540-541。同时,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不是“自我意识”“世界精神”或某个形而上学幽灵的某种纯粹的抽象行动,“而是完全物质的、可以通过经验证明的行动,每一个过着实际生活的、需要吃、喝、穿的个人都可以证明这种行动”[1]541。总之,“现实的个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实际生活过程经验地也是现实地成就了自己的历史,是他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他们的社会意识和历史意识,而非他们的“自我意识”和观念构成和决定着他们任意想象的历史。


  三、历史——从人的发展看呈现为“人自身的发展历史”


  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之“历史”既然是作为经验的历史或现实的历史,为何又呈现为人自身的发展历史呢?恩格斯指出,“对抽象的人的崇拜”,必定会由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来代替[5]241。把历史从抽象的人的观念的历史改造成为人自身发展的现实的历史,这是唯物史观的核心内容,也是区别于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历史”内涵的根本所在。关于“历史”,马克思明确指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更替”。作为人的活动的历史,它是人的历史性的生成过程和历史性的存在方式。马克思说,“人的存在是有机生命所经历的前一个过程的结果。只是在这个过程的一定阶段上,人才成为人。但是一旦人已经存在,人,作为人类历史的经常前提,也是人类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而人只有作为自己本身的产物和结果才成为前提”[6]545。人自身作为人类历史的前提和结果,以自己的活动构成自己的历史,又以自己的历史构成自身的存在。人自身的发展历史就是人的自我实现的活动史,既是个体的自我实现,也是社会的自我实现。人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生成过程,是一个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着的、包含着对历史的扬弃和超越的、自我实现和不断生成的复杂系统。马克思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全部理论研究的基本出发点,立足于人的生产生活实践,从人自身的发展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个人的解放与人类解放的关系入手,深切关注“现实的人”历史性的生存与发展。

  既然人以自身的历史活动构成人自身的历史存在并因此成为历史的创造者,那么人是如何创造历史的呢?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这需要从人类生存的历史前提或作为生活基础的四个“原初的历史的关系”以及人们的精神生产这一社会生产系统中来寻找答案。历史的主客体关系以及人之历史的创造就是通过其“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即通过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人类自身生产、生产关系的生产以及精神的生产这样一个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人类社会生产系统来成就和实现的[1]531-533。其中前三个方面即人类历史的四个前提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并且始终与历史的起源和历史进程同在,它们共同构成人类物质生活的基础和客观性的历史事实,而精神的生产则构成与客观性历史事实相联系并相适应的意识范畴。人类自身生产应该是人类社会生产系统的核心内容和根本目的所在,包括人自身生命的生产和社会实践主体的人的生产。由此,人自身的发展历史表现为人类社会历史的生生不息、代代相传和自我不断超越,使历史的主体成为一种历史的构成,且有着不断生成的主客体对立统一关系,进而使历史真正成为区别于自然史和动物进化史的人的历史。

  具体而言,人自身的发展历史也就是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过程的同时,也在改造人自身的历史过程,包括人自身的物质生活过程与精神生活过程两个方面的不断创新和发展过程。它是人在改造和认识世界的过程中使人不断地从动物界中提升出来而使人具有不断变化发展的特有社会历史属性、精神文化属性及各种社会关系属性,包括生产关系、交往与政治实践的关系、思想文化和观念的关系及其所反映的道德人道、理性情感价值及政治法律的属性等这样一个历史过程。从个体主体与总体性主体的联系与差异看,人自身发展的历史包含两个层面,即“现实的个人”(个体性的人)在具体历史境域中的实际生活过程——个体主体性的历史存在状况和人类社会(总体性的人)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历史性存在状况这两方面的历史。

  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从人的经验事实出发,通过对“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感性实践活动科学抽象出人类历史的客观逻辑即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这种抽象是建立在考察“现实的人”经验的历史与历史的现实基础之上,对人自身生存发展历史的本质规律性的科学抽象。由此,马克思根据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概况把人的历史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1)“人的依赖关系”阶段,即第一个阶段是人对人的依赖关系占统治地位的阶段(前资本主义历史发展阶段);(2)“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即第二个阶段是以人对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阶段(资本主义阶段);(3)“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阶段,即第三个阶段是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阶段(也就是共产主义阶段)。从迄今为止的历史发展看,前两个阶段已经成为历史的事实,第三阶段在今天基本上还只是人类自身发展所表现的一种历史发展趋势和人类至今没有能够实现的一种理想的存在状态,但前两个阶段的历史发展已经为第三个阶段的历史发展孕育和创造着条件。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确立了一个重要的历史唯物主义命题,即人自身的发展与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是同一个历史过程。“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本身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7]544-545这种世代交替而传承下来的实践的历史活动及其结果构成了人类自身的历史性存在基础,与此同时,人们的活动及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性生产,又进一步构成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深刻基础。人为了生活,就必须有物质生活资料,而为了有物质生活资料,就必须生产。

  从人的生活的历史境域来看人的生存状态,马克思指出,在生产力相对不发达的条件下,在私有制、人们奴隶般地服从于分工的条件下进行生产,人们的生存状态是异化的。而只要人们还处在自然形成的社会中,也就是说,只要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还有分裂,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说来就成为一种异己的、与他对立的力量。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受奴役的人”和“自由人”这两种不同性质的人的生存发展状态时指出,在自然形成的社会,“当分工一出现之后,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1]537。从人自身的历史发展来看,自发自然的分工,尤其是使人奴隶般地屈从于分工的固定分工导致人的活动的固定化和异化,人自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的、不受我们控制的并与我们愿望背道而驰的物质力量,人的生存发展尚处于生产力不发达条件下“人对人的依赖”和“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阶段。而自由人的生存发展状态则是生产力高度发达条件下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阶段,是人自身的历史发展处于高级的文明自觉的生存状态[8]。

  人们的生存发展条件是历史运动的客观结果,是不能由人们随意选择的。马克思认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民族的界限和旧式固定分工会被打破,历史将转变为真正的“世界历史”,地域性的个人在摆脱民族局限、地域局限而同整个世界发生实际联系后为具有普遍交往普遍经验的人所取代,这时人们才有条件获得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真正的人类解放,即步入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阶段[9]52。这是因为,无论劳动异化还是大多数穷人与有钱人的对立,它们只有发展成为人们不堪忍受的力量才有可能引起人们的反抗,这当然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而“生产力的这种发展(随着这种发展,人们的世界历史性的而不是地域性的存在同时已经是经验的存在了)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人们——引者加)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其次,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只有随着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人们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普遍交往,一方面,可以产生一切民族中同时都存在着‘没有财产的’群众这一现象(普遍竞争),使每一民族都依赖于其他民族的变革(成为可能——引者加);最后,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1]538。

  由此可见,要消除异化和人们之间的对立,要消除贫穷和极端贫困,就必须使生产力获得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而且使人们普遍地感觉到不堪忍受这种异化和对立,使世界各族人民普遍地要求和实现社会的普遍变革;共产主义只有在世界各地尤其是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同时发生,它们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否则,它如果仅仅作为地域性的共产主义而存在,就很容易为生产力发达国家和民族交往的任何扩大所消灭;而只有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使每一个人都与整个世界发生联系,成为普遍交往并具有普遍经验的个人,这时他们才有能力和有力量实现世界性的联合与世界性的历史变革,从而为共产主义的实现奠定社会基础和主体条件。所以马克思恩格斯说:“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1]541,共产主义运动的条件是由历史现有的前提产生的。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不仅他们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而且他们“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1]571。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虚假共同体中,如在国家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而这种虚假的共同体实际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它们对被统治阶级而言不过是独立于他们之外而束缚他们的桎梏。“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1]571劳动者个人把所有生产条件作为生产力总和、作为个人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通过他们的联合占有将这些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以为他们的自由全面发展服务。

  这样,马克思恩格斯实际上就把“历史”描绘成人的自由解放和发展的历史了。


  四、历史——从文明演变看是“文明运行方式的变迁史”


  “关于‘历史’,值得深入思考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历史不只是一个‘过程’,即不只是‘感性的人的活动’,而且是一种‘结果’,即‘感性的人的活动’或‘历史中行动的人’所创造的‘文明’。文明结晶着人的历史活动,体现着人与世界的现实关系,并规范着人类社会的趋势与未来。因此,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概念远不只是活动或过程的概念,更是文明的概念。”[10]从历史的文明内涵层面上看,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历史活动、历史关系、历史的发展过程及其结果样态都内在地孕育和创造着人类历史文明,历史唯物主义之“历史”可以说也是人类文明的演变史,或者说文明运行方式的变迁史,它包括在人类历史上文明的起源、文明的演进过程及其呈现结果、文明的类型以及文明的传承、扬弃与发展。

  从人类历史进程来看,文明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而演进。马克思认为整个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文明的演进总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和历史条件下进行的。追根溯源来看人类历史的文明,文明与历史并非是同步产生的,而是经历了由蒙昧野蛮到文明的发展过程。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我们从野蛮走到文明的门槛是由分工方面新的进步开始的,“文明时代是社会发展的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分工、由分工而产生的个人之间的交换,以及把这两者结合起来的商品生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完全改变了先前的整个社会”[5]190-191。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第一章,马克思在分析“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和“由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之间的差异时指出,在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的情况下,各个个人受自然界支配,交换主要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交换,人以自己的劳动换取自然的产品,财产(地产)也表现为人们对直接来源于自然的产品的占有关系,各个个人通过某种联系——家庭的、部落的或者甚至是地区的联系结合在一起,而且财产所有者可以依靠个人关系,依靠这种或那种形式的共同体来统治非所有者,且单凭他们在生活中获得的普通的常识和经验就可满足他们的各种需要,所以这时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彼此还没有完全分开;而在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情况下,他们则受劳动产品的支配,人对人的统治采取物的形式通过货币表现为“劳动的统治”,特别是积累起来的劳动即资本的统治,并且各个个人互不依赖,他们的联系仅限于劳动产品的交换,且交换主要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换,这时,普通的常识已经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要,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必须有所分工。所以,在前一种情况下,虽然存在简单的小手工业,但这种工业受对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所支配,因此这里没有不同个人之间不同于自然分工的社会分工,但在后一种情况下,“工业以分工为基础,而且只有依靠分工才能存在”[11]73-74。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正是由于这种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及其发展才使人类社会有了不同于自然分工的社会分工,并使自然形成的社会开始进入有商品交换、有文字记载的“文明社会”,而且又由蒙昧野蛮的农耕手工业社会、不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或前资本主义社会进入使用现代文明所创造的生产工具进行生产——商品经济关系非常发达的资本主义现代工业文明社会。

  因此,要厘清历史的文明内涵及其演进过程,就需要从人们所从事的感性实践活动尤其是生产劳动这一历史活动所引发的分工说起。而区别于自然分工的严格意义的“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1]534。分工不仅使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由各种不同的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分工也产生了单个人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相互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并使私有制财产关系成为保护个人与家庭特殊利益的所有制形式,而家庭集团或部落集团乃至国家的财产占有关系一旦获得法律的确认,它们也同样成为保护他们虚幻的共同体利益的所有制关系,而在此基础上,便使人类社会分裂为利益截然对立的不同阶级。这时统治阶级把他们自己的利益说成“普遍的共同利益”,并把他们统治的“国家”等虚幻的共同体说成体现“共同利益”的“普遍的东西”,以国家来干涉和约束相互矛盾的特殊利益,并由此形成脱离现实生活实际的各种虚假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意识形态。

  “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域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文明的全部历史直至现在。”[1]556正是伴随城乡分离的出现,居民第一次以分工和生产工具的占有为基础划分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两大阶级,而且划分为掌管公共机构行政机关、警察、赋税等权力的统治阶级和他们统治下的居民。分工的进一步扩大是生产和交往的分离,是商人这一特殊阶级的形成。这样就产生了地区间建立贸易联系的可能,“这种可能性之变为现实,取决于现有的交通工具的情况,取决于政治关系所决定的沿途社会治安状况(大家知道,整个中世纪,商人都是结成武装商队行动的)以及取决于交往所及地区内相应的文化水平所决定的比较粗陋或比较发达的需求”[1]559。

  马克思恩格斯在阐述了上述分工之后,紧接着又分析说明了城乡分离及商业和手工业的分工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所发挥的巨大历史作用,是如何推动了人们经济联系的不断发展扩大和生产方式的不断变革,直到最终导致了工场手工业的产生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在17世纪,商业和工场手工业不可阻挡地集中于英国,为英国创造了相对的世界市场,为这个国家以机器为生产工具的大工业生产取代工场手工业生产创造了历史条件,并在机器生产的基础上实现了最为广泛、最为发达的分工,最终确立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取代封建主义自然经济生产方式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并确立了资产阶级在整个社会的统治地位。《德意志意识形态》实际上是向我们展示了这样一幅世界历史图景:历史的文明演进受生产、交往、工业和分工的社会发展程度的条件制约,并且是伴随着生产力水平、交往的形式、工业状况和分工的发展才实现了社会历史进步,这就为我们全面地描画了一幅人的活动的历史和人自身发展的历史以及整个社会历史发展中所呈现的文明运行方式的变迁。马克思明确指出,共同活动本身就是“生产力”,而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我们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

  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人们的行动或活动的关系。交往形式与人的活动之间的互动关系“在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都是与同一时期的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所以它们的历史同时也是发展着的、由每一个新的一代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1]576。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不仅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而且一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都取决于它的生产以及内部和外部的发展程度。马克思说:“某一个地域创造出来的生产力,特别是发明,在往后的发展中是否会失传,完全取决于交往扩展的情况。当交往只限于毗邻地区的时候,每一种发明在每一个地域都必须单独进行;一些纯粹偶然的事件,例如蛮族的入侵,甚至是通常的战争,都足以使一个具有发达生产力和有高度需求的国家陷入一切都必须从头开始的境地。在历史发展的最初阶段,每天都在重新发明,而且每个地域都是独立进行的。发达的生产力,即使在通商相当广泛的情况下,也难免遭到彻底的毁灭。……只有当交往成为世界交往并且以大工业为基础的时候,只有当一切民族都卷入竞争斗争的时候,保持已创造出来的生产力才有了保障。”[1]559-560。大工业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因为它使每个文明国家以及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人的需要的满足都依赖于整个世界,因为它消灭了各国以往自然形成的闭关自守的状态。它使自然科学从属于资本,并使分工丧失了自己自然形成的性质的最后一点假象”[1]566。

  马克思恩格斯的以上分析说明,文明有着实实在在的现实基础,文明是在历史的演变过程中得以绽放和变迁,由生产方式(主要表现为生产力)——分工——交往——工业——新的生产方式(主要表现为新的生产力)……所构成的整个社会的进步和提升过程及其文明成果生动地演绎着世界历史文明。具体来看,工业以分工为基础——交往以工业为基础(世界性交往以大工业为基础)——生产力取决于创造并由交往来传承——新的生产力引起分工和交往的进一步发展……从而使人类文明在历史的发展进步中不断演变自身。

  马克思认为,人类文明的演化是一个从低级向高级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文明演变的历史过程中,就文明形态而言既有量的积累又有质的飞跃。伴随着人类社会新的更加进步的生产方式(特别是生产力)以及由此而来的分工和交往得到充分发展,先前的整个社会完全改变了,从而人类社会步入新的文明时代,由此我们甚至可以说,是生产力、分工和人们的交往在根本上决定着人类社会文明的运行方式和历史变迁。当然,马克思关于人类文明史的上述分析也并非可以被归结为唯生产力论、唯技术决定论的庸俗唯物主义历史观,而是与我们从人的关系演变视角、社会形态演变视角而进行的历史阶段划分理论以及社会革命的理论相联系且互相兼容才能够成立的。否则,没有人的关系变革以及阶级社会的阶级斗争、社会革命,任何人类文明在根本性质上所发生的变化都是不可能的。

  资本主义文明可以很清楚地展示其文明运行方式的历史变迁过程。“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的文明,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12]404这里既呈现出了具有历史进步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创建的资产阶级文明形态,同时也阐明了这种资本主义的历史文明最终会被共产主义文明所取代。

  “共产主义和所有过去的运动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并且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形成的前提看做是前人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这些前提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1]574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13]928-929。随着社会生产的自发性和盲目无序被消除,资本主义文明也终将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共产主义生产方式所创造的适合人类本性的文明形态。在这个文明时代,“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作为“文明人”,在社会生产的自觉、有序状态下共同生活并体现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包括人与人以及人与自身所创造的物)关系的高级文明形态。

  在历史与文明的动态演变过程中,如果进一步追问文明发展的动力根源,我们看到生产方式(主要表现为生产力)在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当马克思用生产方式(包括工具)的变革来说明历史进步时,这自然也说明了人类历史性生存的创造性本质所带来的人类历史文明。人类“历史性生存绝不是简单的单向性的持续性时间,而是一种将过去扬弃在自身内部,同时创造现在走向未来的历史时间”[14]。现代社会一般认为,文明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也是人类历史发展到更高阶段所呈现出来的人与社会的进步样态、文明结果及其历史演进过程。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历史的文明演变方式及其类型主要有:按照文明的时代性可以划分为古代文明、近代文明与现代文明;按照地域性与民族性可以划分为东方文明和西方文明;按照人类社会性质的差别可以划分为原始社会文明、奴隶社会文明、封建社会文明、资本主义文明和社会主义文明,以及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文明;按照生产力发展水平所主导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阶段性可以划分为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知识信息文明以及生态文明;按照思维与存在关系维度或者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视角则又可以划分为物质文明、生态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制度文明和社会文明。自从人类由蒙昧野蛮状态过渡到文明社会,文明和历史就再也不曾分离,可以说没有人类历史无所谓人类文明史,而人类没有文明内涵的历史又必将是盲目无序、黑暗野蛮、恶性历史循环的历史。文明就像历史的“眼睛”,是“现实的个人”追寻和发现更加光明的人类社会真、善、美的生存环境以公正地实现每个人“自由个性”的生活;文明又像历史的灵魂,是“现实的人”用以积淀、传承和创造人类更加进步美好的社会历史状态以最终实现“自由人联合体”——实现真正的人类解放!如果人类的历史不能从自发到自觉地以文明作为其内涵和价值尺度,那么漫长的人类历史生存和其价值意义又将何在?无论是历史的文明或者文明的历史都需要传承和扬弃,现代文明需要不断地吸收和借鉴不同类型的文明以提升和丰富自身,如果现代社会的人们仅仅在现实性上讲究现代文明(甚至不讲文明),却丢掉了丰富深厚的历史文明为其做底蕴支撑,无疑会步入历史虚无主义的歧途,那么这样的现代文明也是缺乏历史根基而不深刻的,并且是走不远的。当然,对待历史文明墨守成规,因循守旧,脱离人们所处的文明时代和现实生活,缺乏对历史文明的扬弃和创造,这也是不可取的。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努力吸取和改造人类一切以往历史文明成果为我所用,扬弃和超越以往历史文明,不断创造创新人类新的更为高级的人类文明,使人类社会能够步入自觉有序的可持续发展的高级文明形态。


注释

  [1]关于历史,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即从具体到抽象或透过现象把握事物和历史的本质的方法,叙述方法或理论表述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参见杨思基:《论马克思的社会历史研究方法》,《山东社会科学》2010年第10期。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杨思基.论马克思的社会历史研究方法[J].山东社会科学,2010(10).

  [3]陈先达.历史唯物主义:是什么为什么怎么用[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7).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8]王金福.对马克思关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的再思考[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0(5).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0]孙正聿.历史唯物主义与哲学基本问题——论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J].哲学研究,2010(5).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14]张一兵.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历史概念[J].哲学研究,1998(9).

  

来源:《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4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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