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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宣传,公益在行动》专题报道③|家庭教育宣传周,我们在行动

芦佳琪 民主与法制周刊 2022-10-26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2年第19期



       编者按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意味着家庭教育从传统意义上的“家事”上升为有法可依的“国事”,中国父母正式进入“依法带娃”时代。

这部法律明确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旨在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对于传播系统的家庭教育知识、促进家庭教育健康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今年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来临之际,全国妇联、教育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宣传周期间,以“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为主题,面向广大家庭,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展示和主题实践活动。

  为此,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和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于5月15日共同主办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公益宣传活动。《民主与法制》周刊特别推出家庭教育宣传周专题报道,助力这部法律更好地实施,在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




《家庭教育宣传,公益在行动》专题报道之三

家庭教育宣传周,我们在行动


文/ 本社实习记者 芦佳琪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重若千钧。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如期而至。

  在此期间,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打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氛围,全国各地以“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走进千家万户,引导家长们从主观意识上和实际作为中,把法律规定转化为自觉行动,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目前,全国各地对这部法律的宣传与推进,都在不同程度上有了各自的经验与做法。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典型举措值得学习与推广。

  

《家庭教育指导令》敦促“依法带娃”

  “感谢法院给了我儿子一个重返校园的机会,挽救了我们一家人,真的谢谢你们!”在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一位母亲将一面绣有“审判为民暖人心 心系少年显真情”字句的锦旗,送给法官。

  这是一位误入歧途少年的母亲,由于她平日疏于对未成年儿子胡某的管教,怠于行使监护职责,导致胡某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办案法官发现,胡某父母存在家庭教育责任缺失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向胡某的母亲发出了该院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时,正值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期间。此举为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强化家庭意识,普及立德树人家庭教育理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作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一项具体举措,截至目前,国内已经有多个地方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向未成年人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例如,今年1至5月份,山东省法院共办理涉及家庭教育指导的案件67件,依法向102名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相关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29个,同时引入家庭教育指导团队进行专业指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与此同时,记者在5月12日北京高院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5个多月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先后对137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指导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是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组成部分,离不开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北京高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陈伟红介绍,全市法院少年法庭依托家庭教育促进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有8家法院与多方力量共同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为了给众多家长、监护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托互联网,建立并推出了全国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线上平台。在线下,北京高院还创设了“亲子协调员”“防性侵家长护蕾计划”和“法融青春工作室”等专业队伍,满足涉诉未成年人的个性化需求,从多角度创新开展相关工作。

  除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在国家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期间,全国各地法院还组织开展多种活动,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走进千家万户。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家长们以线上讲座的方式,向家长们宣传、普及该部法律。据悉,该院在宣传活动前,为参与活动的家长邮寄赠送了宣传手册;在宣传活动中,以案普法,让家长们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在宣传活动后,该院还针对家长们提出的问题,一对一、点对点地答疑解惑。可谓将“全过程”普法做到了极致。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线上答题”活动,共设20题,包括单选、多选和判断题。内容涵盖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相关内容。经过激烈角逐,最终有150名参赛选手获得优胜奖。据悉,此次活动的知识点传播数高达一万题左右,平均得分为81.67分。

  为了更好地保护祖国的花朵,人民法院还走进学校、走向家长,从而达到线上与线下普法的有机结合。

  “这个问题谁来说说?”……“真棒,说的真好!”家庭教育宣传周的首日,在江苏南京锁金新村第一小学的报告厅,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法官赵雪雁正在给孩子们开展“法治课堂”系列活动。

  赵雪雁法官的“身份”可不简单,在担任法官的同时,还担任锁金一小的“法治副校长”这一职务。实际上,像赵雪雁这样身兼“数职”的法官可真不少,他们从工作实际中出发,依照各地法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有关要求,用更加鲜活的法律案例,给孩子们上好每一节“法治课”。


  


  

检察监督助力家庭教育不“缺位”

  让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落实,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协同发力。检察机关也是重要一环。那么,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后,检察机关怎样推进?取得了怎样的效果?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发出通知,要求各省级检察院学习落实该部法律,并将有关精神落实到工作当中。不仅在省级检察院,各基层检察院也同样积极响应有关要求,深入基层积极宣传该部法律的有关要求,做到“普法进万家”。

  同时,为了更好地促进宣传成果的落地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到2022年年底,所有区县级人民检察院都要建立起相关沟通机制,通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等方式,让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同时,还要结合“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进一步促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工作,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创造更加有利条件。

  各地检察机关也是齐发力,持续跟进压实家庭教育责任,助力家庭教育不“缺位”。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最新的“双减政策”走进家长中间,从多部法律的角度出发,更加全面地向各位家长宣传如何做好家庭教育。

  从4月20日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便以“关键词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专题,进行每周一期的普法宣传活动,从尊重、守护、陪伴、立德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法律讲解宣传。同时,该院在宣传中,结合本期“关键词”给广大家长提出家庭教育建议,从而方便广大家长学习与宣传。

  为更好落实有关工作,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因地制宜,结合本区外来人口多的特点,开展了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活动。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由于父母对子女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时有发生。“只有让家长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才能更好地做到防患于未然。”陈小敏检察官从真实案例入手,将家长们逐步引导进入教育场景,从而让家长获得更好的参与感,使宣传达到更好的效果。

  宣传的最终目的,是让有关法律更好地落实。针对不少家庭在收到法院发出的裁定书后继续“我行我素”不认真履职的这一行为,福州市检察院首创“督促监护令”,解决了有关案件监护不力的难题,促进落实有关法律要求与监护责任,这项创新于2021年6月1日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我们应该率先检讨,不应该只责怪孩子,平时工作太忙,忽视了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在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三名未成年涉案人的家长正在接受检察院下发的“督促监护令”。由于三名被告人的父母疏于管教,三名未成年人牵扯进了一起诈骗案。大渡口区检察院检察官梅玫在办案中,发现了有关问题,决定对三名被告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但是,这起案件还有另外的特殊情况,三名被告人的居住地远在近千公里外的四川省攀枝花市。不过得益于“川渝协作机制”,两地检察院成功地完成了这起跨区域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还结合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均作出了定制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以满足不同家庭的特殊家庭环境,避免了“督促不到位”以及“药不对症”的尴尬局面,三名涉案未成年人也表达了自己坚定改造的决心。

  

社会协同助力做好“真教育”

  全国妇联的调查数据显示:多数父母存在对于未成年子女养育的焦虑问题。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前,各位“新手家长”在家庭教育上,最普遍的做法就是和“过来人”借鉴经验,共同讨论“我家的孩子怎么管”这一问题。甚至有些所谓的“过来人”还会宣传“棍棒底下出孝子”这一错误观念,认为没有管不好的孩子,只有不舍得打的家长。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周洪宇在接受采访时说:“没有人天生就会当父母,父母自己也是需要教育的,需要在学习当中不断提高。必须做一个懂科学讲道理的家长,而不能用棍棒、用责骂来教育小孩儿。”

  除家长之外,政府在支持家庭教育、促进家庭教育方面承担的公共职责越来越大。此次颁布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一项重要的内容是,明确了政府在推动家庭教育工作中要履行的责任。“政府的责任就是要形成家、校、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这个机制是政府职责。”周洪宇介绍说。

  对于政府如何履行责任,法律也有更细致的规定,比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

  广东省中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成立于2011年,是中山市妇联下属的公益事业单位。近年来,他们在当地的学校、社区成立了家长学校1000多所,对家长进行培训,并通过公益讲堂进社区、家长成长训练营、“雁阵飞”家长互助组织领头雁培育计划、各类演出等活动,用灵活的方式让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走进不同的城乡家庭群体中。

  其实在家庭教育中,学校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为了更好地解决家长们在进行家庭教育中各方面的担忧,学校方面也积极助力推动、指导家庭教育。

  北京市海淀区就充分利用自身教育资源优势,成立了北京首个区级“家长学校”。“家长学校聘请了来自北京师范大学等12家单位的20余位家庭教育方面的资深专家,利用‘互联网+’的资源优势,为家长们提供线上和线下的家庭教育活动,以满足不同家庭所需要的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的需求。”海淀区委相关负责人在采访中介绍道。

  线上与线下的结合,加之海淀教育的光环,无疑是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最好的宣传手段之一。“家长学校”的创立,无论是办学规模还是权威影响,都走在了全市甚至全国的前列,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除了对家长的专业教育培训之外,如何更好地形成“家校社”相互配合的局面,也是值得深思的。四川省成都市政协委员袁阳表示:“社区是承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最佳阵地,社区要有意识地开展品牌家庭教育活动,通过各种文化活动,从而形成广泛的影响力。”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公园路社区在“社区托管班”的探索道路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由于社区内“双职工”家庭较多,在放学、放假后,家长们经常面临孩子无人看管的状态。考虑到实际需求,公园路社区设立了“爱心托管”和“寒假托管”班。

  在之前的寒假里,有80多名同学参与了此次托管。托管班并不是简简单单的“看孩子”,而是有一批较为专业的志愿者进行全程辅导。他们中有返乡大学生,有大学教师,根据年龄,分组进行“分班辅导”。

  “我在托管班就把作业写完了,还跟大家一起做手工、看电影,还有人跟我一起玩呢。”刚上小学的小宝说。“孩子交给社区,我们放心,大家都获得了实惠。”一位家长表示。

  “建设全龄友好社区,做好孩子的服务也是重要一环。”公园路社区党委书记李洪梅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生根,需要社会各界结合实际情况,凝聚力量贯彻实施。公园路社区的大胆尝试,为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了参考模板。

  今年以来,北京、上海、江西、陕西、浙江等省市,纷纷响应妇联的号召,通过成立“家庭学校”、开展公益讲座、评选“最美家庭”等,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家庭教育宣传周期间,社会各界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广泛宣传,使得这部法律得到更加广泛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促进该法能够更好地落地。

  家庭作为社会的最小细胞,受到了国家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只有小细胞健康了,大细胞才能够欣欣向荣。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不能仅仅通过法律干预甚至司法审判所产生的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进行宣传,还需要社会各界在日常的生活中进行不断地宣传与普及,只有更多的人了解到、学习到家庭教育促进法,才能够更好地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落地,只有落实好有关法律,才能够更好地保护祖国的花朵,使祖国的花朵更加美丽地绽放。


编辑:狄磊 芦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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